根据省资助中心工作安排,我院认真组织了对2022-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得者进行资格审查。现将2023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如下:
凡有下列违纪和不文明情形之一者,请予举报,一经查实,一票否决。
一、弄虚作假,材料不真实者;
二、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院级警告以上处分者;
三、有赌博、抽游烟(被通报)、酗酒滋事、破坏公物、打架斗殴或逃夜达三次以上者(公务请假除外),任居一项。
欢迎师生实名举报。
公示时间: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
举报方式:
纪检监察室电话:0731—84023722
电子邮箱:hnjd_jjjcsjs@163.com
学生工作部(团委)
2023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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